1.拟订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和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及整改工作;组织实施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迎评工作。
2.负责学校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和师范类专业认证数据的采集、填报、校对及上传工作;编制和发布学校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3.负责建立健全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制度,组织、协调校级督导团工作。
4.负责建立健全教学评价制度,组织开展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并对评教、评学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5.组建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建立健全学生信息员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学生座谈会,建立健全信息化监控及反馈平台,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及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反馈。
6.制定教师教学水平提升工程制度文件,组织开展各类教学技能培训。
7.搭建网络培训平台,共享国内外优质的高校教师培训资源,并开发建设校本培训课程。
8.组织开展校院两级教学交流、研讨活动,主要包括教学示范课观摩、教学沙龙、教学咨询、教学诊断、教学指导等。
9.定期向学校党委、行政汇报有关教学评估、本科教学质量监控、教师教学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并就学校教学建设与改革提出相关建议。
10.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