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湘教办通〔2017〕68号
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教学
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院校,各独立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精神,建立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常态监控机制,切实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现就开展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高校
全省所有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
二、采集时间
数据平台开放时间为9月1日—10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将应用到本科教学评估、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专业认证、高校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等各项工作中,数据上报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各高校应高度重视数据的采集和填报质量,保证采集的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并按时按要求上报。严禁数据填报中的作假行为。
(二)各高校要明确数据填报工作的分管校领导和具体工作部门,并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专门负责数据采集上报工作,于9月9日前将《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见附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至我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联系人:彭玮婧、鲁璐青,电话:0731-84764849,84714932(传真),电子邮箱:gjc_hnedu@126.com。
(三)各高校继续沿用往年用户名和密码,在数据平台V3.0上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平台登录地址为:udb.heec.edu.cn。请各高校进行数据填报前仔细阅读填报指南(可登录系统或在省级数据采集QQ群中下载)。
数据平台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负责开发建设和维护,数据填报中如有问题,请直接咨询评估中心信息处工作人员。联系人:郭栋,电话:010-56973163。
附件: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
附件
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
单位: (公章)
|
姓 名 |
部门及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电子邮箱 |
校领导 |
|
|
|
|
|
部门负责人 |
|
|
|
|
|
工作人员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