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对象
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美术与设计学院“书法学”专业、音乐舞蹈学院“舞蹈表演”专业。
二、检查时间及地点
院部 |
专业 |
时间 |
地点 |
商学院 |
市场营销 |
3月15日 (星期三) |
下午2:30-5:30 |
实C406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书法学 |
3月16日 (星期四) |
上午8:30—11:30 |
美术楼203 |
音乐舞蹈学院 |
舞蹈表演 |
3月16日 (星期四) |
下午2:30—5:30 |
音乐楼504 |
三、检查组成员及分组
(一)组长:江正云
(二)副组长:陈梦稀
(三)检查组专家:
1.第一组:刘明东。负责检查“定位与规划”、“师资队伍”两个一级指标。
2.第二组:朱承学。负责检查“教学条件”、“教学运行与管理”两个一级指标。
3.第三组:丁立平。负责检查一级指标“培养质量”及“自评报告”、“简况表”的撰写、填写情况。
四、检查程序
(一)严格按评估等级标准和要求,查阅评估档案材料、“自评报告”和“简况表”,根据现有材料及整理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二)填写“专家意见反馈表”。
(三)向学院及专业负责人反馈检查意见。
五、检查结果反馈
本次检查主要是督促相关学院进行专业评估档案材料的整理和完善、自评报告的撰写及专业简况表的填写。专家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及改进意见。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