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一师评字[2017]2号
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了解和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以及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启动本学期评教评学工作,请各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第14周(周四)至16周(周日)
(注:2017届毕业生评教截止时间为第15周的周五)。
二、评价内容
(一)学生评教。学生对本学期承担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含外聘、兼职教师)进行评价。
(二)院部评教。院部对本学期承担全日制本科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含外聘、兼职教师)进行评价。
(三)教师评学。本学期承担全日制本科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含外聘、兼职教师)对任教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
三、评价方式及要求
(一)学生评教。各院部具体负责组织本院部学生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本学期任课教师的教学(含模块课、公选课)进行网上评价(操作细则见附件1)(注:学生对本班任课教师的评分不能重复)。
(二)院部评教。院部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网上评价(注:院部评教人员对任课教师的评价分不能重复,允许保留一位小数。跨学科专业、跨院部任课教师的评价由教师所在院部完成;对一个学期任教多门课程的教师,原则上须对其所有课程进行评价)。
(三)教师评学。由各学生所在院部将《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评学表》(见附件2)送达各任课教师。任课教师依据评价指标逐项打分,并在三天内将评学表交任教班级所在院部。
(四)资料汇总。评教评学结束后,请各院部教科办整理评教评学资料,将评学统计表(见附件3)、评教评学总结的纸质稿于2017年6月21日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电子稿发送至358808671@qq.com。
(五)评教结果发布与查询。网上评教结束后,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结果发布到网页端,供教师本人查询。
(六)总体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系统调试与设置
由各院部在2017年5月24日前配合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共同完成。设置的主要内容:完善教师教辅人员岗位信息,设置评价主体成员和评价范围(注:评价主体成员由各院部提供名单,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录入)。
第二阶段(系统测试):5月23日
第三阶段(评教评学):14周-16周(5月25日—6月11日)
第四阶段(异常问题处理):17周周四前(6月15日前)。
第五阶段(评教成绩发布):19周
四、注意事项
(一)院部负责人、教研室(实验室)主任、院部教学督导组成员等组成院部课堂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对教师的听课、评课工作。在全面掌握教师教学情况的基础上,评教人员应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和内涵要求,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
(二)院部应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安排有关人员做好学生评教的宣传、动员和组织,确保学生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和内涵要求,公平、公正、客观、有序地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有专业机房的院部,原则上要求组织学生到机房集中统一评教。
(三)缺课节数超过所学课程学时数三分之一(含)的学生不得参与该课程的评价(院部须在评教结束前将附件4《缺课节数超过所学课程学时数三分之一(含)的学生名单》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四)评教过程中,若出现代替他人评价、篡改评价数据、拉票、打击报复或其它不公正、不文明的行为,经调查核实后,将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所有评分人须认真、仔细、慎重,评价分数一旦提交,一律不允许修改。
(五)在使用教学考评系统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应及时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反映,逾期未报且没有处理的问题由院部自行解决。
附件:
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评教操作细则》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评学表》
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评学统计表》
4. 《缺课节数超过所学课程学时数三分之一(含)的学生名单》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1: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评教操作细则
一.网上评教系统开放时间
各院部组织对学生进行网上评教的宣传发动,学生网上评教系统将于2017年5月25日(第14周周四)开放,2017年6月11日(第16周周日)关闭。
二.方法步骤
1.学生进入评教系统
学生点击进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hnfnu.edu.cn/)→→点击右侧“教务管理”→通过“用户登陆”输入用户信息(①身份:学生;②学号,如:201610150**5;③输入密码:******)→输入验证码→点击“登陆”。
注意:学生默认密码为学号,建议登录后修改密码,请务必修改并牢记,由于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
2.开始评教
登陆后点击“网上评教”→点击“提交教学评价表”→点击“评价轮次”,选择“当前学年学期(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点击每位任课教师姓名后的“未评”,在出现的界面上对每门课程根据指标体系内涵及要求进行评分,每门课程评价完成后,点击“暂存”,确认评分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完成了对一位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评价(注:“暂存”评分后可以再次修改,点击“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3.完成对网页端出现的每位任课教师的评价,确认无误并一一点击“提交”后,即完成了学生网上评教。
三.注意事项
1.请各院部特别提醒学生按时完成网上评教,如学生不参加或未完成网上评教,则无法查看自己本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也无法在下学期进行网上选课。
2.各班学委须登记已完成网上评教的学生名单。
3.各院部应组织学生尽快完成评教,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教学评价系统升级内容及说明:
1.学生、学院评价增加“暂存”功能:
2.学生评价分允许保留一位小数:
3.学生评价增加提示页面:
附件2: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评学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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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所属院(部) 课程名称 |
评价 指标 |
指 标 内 涵 |
标准分数 |
评价得分 |
学习态度20% |
尊敬师长,虚心好学,听课认真,情绪饱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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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教学管理制度,出勤率高,课堂秩序好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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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过程50% |
自学能力较强,能做到课前预习,课后复习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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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随教师思路,理解授课内容并认真记笔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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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善于思考、主动提问、与教师互动良好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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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常与老师交流,积极参与辅导答疑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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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方法正确,接受能力强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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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效果30% |
学习兴趣高,课堂气氛活跃、发言踊跃、思维活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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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较好地掌握课程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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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运用本课程知识提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活学活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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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学 合 计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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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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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签名: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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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教师本人将此表在三天内交任教班级所在院(部),院(部)将教师的意见和建 议及时反馈至院学工办,由院学工办组织加强学风、班风建设。 |
附件3: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评学统计表 |
院(部) (公章) 年 学期 |
序 号 |
被评教学班级 |
参评教师人数 |
平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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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人: 院(部)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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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附件4:
缺课节数超过所学课程学时数三分之一(含)的学生名单 |
班级 |
学号 |
学生姓名 |
课程名称 |
任课教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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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人: 年 月 日 院(部)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