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一师校字〔2017〕55号
为做好我校2017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7〕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教育部教学评估中心2017年6月颁布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为基本依据,认真、准确完成我校2017年教学质量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填报工作,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建立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常态监控机制,切实推进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顾 问:彭小奇、童小娇
组 长:江正云
副组长:刘志敏 刘鸿翔 李克勤 刘 宇 曹 兴
李 昱
成 员:任晓晴 何 文 陈志武 李茂平 赵奇钊
何培森 周大庆 邵 纯 彭善琼 杨家福
向青松 曾小玲 易 强 何晓斓 赵小群
陈梦稀 彭小虎 朱承学 邓朝晖 蒋 蓉
佘向军 赵花云 刘祥清 李勇帆 佘国强 李小君 范迎春 黄依柱 周小李 刘明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梦稀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和填报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准备和数据采集
1.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制定工作方案,分解采集和填报任务(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
2. 召开数据采集工作部署会,安排、布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方法和工作要求。
3. 各责任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熟悉数据库系统。在此基础上,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责任分解表》(附件1)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的要求进行相关数据采集。
(二)数据填报和上传
1. 各责任部门将采集的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录入数据平台并导出数据,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审查上报的数据。对不符合要求的数据,相关责任部门在数据平台系统中再次进行修改、完善,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重新上报。
3.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对所有数据进行审核和确认后,导出并打印全部数据提交校领导审定、签字。
4. 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正式上传教育部教学评估中心,完成2017年教育质量监测数据上报。
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中所采集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学校质量常态监测、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及撰写年度教学质量报告的重要依据,各部门领导须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完成该项工作,确保数据的客观真实,准确无误。
(二)数据采集及填报人员在采集和填报数据时,须认真研读《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中的相关内容,准确理解指标内涵,确保填报的数据准确有效。本次数据填报,大部分表格及填报内涵与2016年数据采集一致,但表格中有些具体采集项目进行了增减调整。新增表格2张,11张表格的统计时间发生了变更,9张表格新增了填报数据项或细化了填报内容。新增或变更的内容已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中予以标注。
(三)协助部门向相关职能部门报送数据、相关职能部门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报送数据时,都须同时报送《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采集)质量监控表》(见附件3、附件4),其中,协助部门向相关职能部门报送的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由相关职能部门留存备查,不需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报送的数据填报质量监控表,由评估中心留存备查。
(四)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本部门填报的每一项数据的规范性、准确性负责,因数据填报错误而造成的后果,由相应的数据填报部门承担。
附件: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进度表.xls
附件2:2016年数据采集和填报日程安排.doc
附件3: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填报部门).doc
附件4: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协助部门).doc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